1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(1)年6月5日农业部公告第号:六六六,滴滴涕,毒杀芬,二溴氯丙烷,杀虫脒,二溴乙烷,除草醚,艾氏剂,狄氏剂,汞制剂,砷、铅类,敌枯双,氟乙酰胺,甘氟,毒鼠强,氟乙酸钠,毒鼠硅禁用。(2)年1月9日发改委、农业部等六部委公告第1号:甲胺磷,对硫磷(),甲基对硫磷(甲基),久效磷,磷胺禁用。(3)年6月15日农业部公告第号:苯线磷,地虫硫磷,甲基硫环磷,磷化钙,磷化镁,磷化锌,硫线磷,蝇毒磷,治螟磷,特丁硫磷禁用。(4)年12月19日农业部公告号:氯磺隆、福美胂、福美甲胂、甲磺隆胺苯磺隆(禁止在国内使用)。(5)年12月19日农业部公告号:年7月1日起,禁止胺苯磺隆和甲磺隆复配制剂产品在国内销售和使用(6)年4月24日农业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号公告:年7月1日停止百草枯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。2、即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(1)年9月7日第号公告三氯杀螨醇自年10月1日起,全面禁止三氯杀螨醇销售、使用。(2)年7月14日农业部公告第号:硫丹自年3月26日起,禁止在农业上使用。(3)年7月14日农业部公告第号:自年1月1日起,将含溴甲烷产品的农药登记使用范围变更为“检疫熏蒸处理”,禁止含溴甲烷产品在农业上使用。
二、我国禁止在蔬菜、果树、茶叶、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(17种)
(1)年5月10日农业部公告第号: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。
(2)年6月5日农业部公告第号:禁止甲拌磷(),甲基异柳磷,内吸磷(),克百威(呋喃丹),涕灭威(神农丹、铁灭克),灭线磷,硫环磷,氯唑磷在蔬菜、果树、茶叶和中草药材上使用。
(3)年6月5日农业部公告号:禁止氧乐果在柑橘树上使用。
(4)年6月5日农业部公告号: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。
(5)年4月30日农业部公告第号:禁止丁酰肼(比久)在花生上使用。
(6)年2月25日农业部公告第号:除卫生用、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,禁止氟虫腈在其他方面使用。
(7)年6月15日农业部公告第号:禁止水胺硫磷在柑橘树上使用,禁止灭多威在柑橘树、苹果树、茶树和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,禁止硫丹在苹果树和茶树上使用;禁止溴甲烷在草莓和黄瓜上使用。
(8)年12月9日农业部公告号:自年12月31日起,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。
(9)年7月14日农业部公告第号自年8月1日起,撤销乙酰甲胺磷、丁硫克百威、乐果(包括含上述3种农药有效成分的单剂、复配制剂,下同)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的农药登记,不再受理、批准乙酰甲胺磷、丁硫克百威、乐果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的农药登记申请;自年8月1日起,禁止乙酰甲胺磷、丁硫克百威、乐果在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
三其他作物禁用农药
(1)年9月7日第号公告,水稻:氟苯虫酰胺,自年10月1日起,禁止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作物上使用。
(2)年9月7日第号公告,甘蔗:撤销克百威、甲拌磷、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使用的农药登记;自年10月1日起,禁止克百威、甲拌磷、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使用。